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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补偿的协商处理问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在拆迁之初,被征收人一定要关注和收集征收方或行政机关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细则实施的办法。
第二,补偿谈判必须时刻需要录音留作证据。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公司或拆迁工作人员找到被拆迁人进行谈判。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件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因为拆迁人员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的时候要做好录音录像。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第三,房屋的评估。评估报告不符合实际要求,就可以重新要求评估。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的评估公司的资质以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要求他们重新评估。对于已经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补偿协议的原件。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员先让你签字,然后所有的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最终可能会与口头承诺不一致。这就是所说的空白协议。
第四,行政裁决要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阶段不应采取不理会、不到场不表达的做法,而是要积极地利用程序性的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注意行政裁决调解会上查看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地记录了你的意见。
第五,临强拆对房屋状况要进行拍照,进行完整的录像。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要对自己的房屋的状况、物品的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因为程序走到这里,就可能面临强拆。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强拆,被拆迁人也要及时地报警,并找到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的过程、强拆的人员等等相关的情况,拍照录下来,以保存有效的证据作为后期取得谈判补偿的重要依据。
在遇征地拆迁时,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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